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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公示二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11-25 】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

意 见 箱:学生宿舍每栋楼下的学生会意见箱;电子意见箱jxqnxsh@sina.com

联系电话:18373496317 李智

具体公示项目如下,如有不实或者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广大师生根据上面提供的方式,给我们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学生会将竭诚为您服务。

一、改革自评表


二、《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2020修订稿)


上 下 滑 动 查 看 内 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为主,根据学校实际,对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各级学生组织进行职权界定,旨在建立一支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联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向学校相关部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门反映,帮助有效解决。学生会不得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学校行政职能。

第三条  学生会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学校党委每学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学校党委要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理统筹规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团委具体指导,学工、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明确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参与学生会组织的管理。学校团委书记指导学生会工作,明确1名团委专职团干,抓好学生会队伍建设,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质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第四条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都必须遵守本《章程》,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发生,学生会主席团将对当事部门和当事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遴选条件

1.具有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学生;

2.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学业优良,学习成绩在本班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六条  遴选程序

1、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各系团总支组织推荐,经系党支部同意,由校团委联合学工处一起审查,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2、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各系团总支推荐,由校团委联合学工处一起审核后确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来自各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3、系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系团总支同意,由系党支部确定;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在组织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3、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以及本组织的利益,不得防碍组织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各级学生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团组织委托的工作,维护学校荣誉。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构架以“主席团+工作部门”形式。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各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各系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各系学生会可在校学生会的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十条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设:秘书处、权益部、学习部、自律部、生活部各部门设负责人2-3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总人数在40人以内。各系学生会设秘书处、权益部、学习部、自律部、生活部,各部门设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总人数在30人以内。学校二校区,根据本框架构建,总人数不超30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的方式由青蓝志愿者协会协助完成。

第十一条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职责

1.负责起草学生会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检查指导各部门基层组织工作;

2.负责指导秘书处拟订、修改有关学生会的规则、条例、细则等,审定学生会的各项文件;

3.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4.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5.召开学生会全体大会;

6.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

7.解释学生会章程,并监督章程的实施;

8.其它应由主席团行使的职权。

第十二条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秘书处的职责

1.负责院学生会各类会议的通知、记录、考勤等;

2.负责起草、拟定院学生会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负责审核、印发院学生会相关文件,并对院学生会各项工作材料进行收集、汇总、保存;

4.负责安排、监督院学生会各部门值班工作;

5.负责学生会的公共物资管理工作;

6.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7.负责制定院学生会宣传、外联工作;

8.负责完成院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权益部的职责

1.解决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得实际问题;

2.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大学生维权意识,帮助同学们进行权益维护;

3.持续深入开展学生代表与职能部门面对面、周二维权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学生代表与职能部门、学生代表与校领导面对面等项目;

4.在学代会期间筹备成立提案工作小组,负责提案得收集、整理和追踪工作。

5.负责完成院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学习部的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政治理论学习、交流、论坛、讲座等活动;

2.负责组织开展全院性学生技能类竞赛;

3.负责组织各班团支部开展符合学校特点和同学需求等学习相关的活动;

4.完成院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五条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自律部的职责

1.负责开展自律、自强、自尊、自爱等教育活动;

2.负责跟进各部门工作,监督各部门按计划完成工作,及时向主席团反馈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3.协助校团委开展三走、国旗下讲话、体育类活动。

4.完成院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生活部的职责

1.负责全院引领全校学生创建温馨、和谐公寓环境;

2.负责开展美化校园类等活动;

3.负责开展节约粮食、环境保护、节水节电类活动;

    3.完成院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  代表大会

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全校学生人数的2%,名额分配要覆盖各系、各年级、各班及主要学生社团。各系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代表需从各年级、各班选举产生。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统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一)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学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1.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

2.就上一届执委会所有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3.对学校学生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学代会代表应履行如下义务:

1.倾听全校学生的呼声,反映全体学生的意见;

2.按时出席学代会;

3.认真履行职责。

(三)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审议上届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定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方针;

2.审议学生会章程;

3.选举新的学生委员会委员;

本章程的修正需经学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表决其他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  学生会会议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会议类型包括主席团会议、部门负责人以上会议、各部门例会、全体成员大会以及活动实施会议。主席团会议、部门负责人以上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各部门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开1次。具体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第十九条  会议原则

会议必须贯彻精简,高效原则,不开没有主题的会议,没有实际问题的会议;大型会议内容材料应准备充分,会议中没有的议题不得在会议中讨论或减少讨论,出席会议必须准时,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严肃会场纪律,会议期间关闭所有通讯工具或将其调成静音,不得随意交谈。

第二十条  会议纪律

会议的考勤及会议情况将直接与部门的考核以及个人的考核相挂钩。由秘书处指派人员对各部门进行会议考勤,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表必须由会议负责人和考勤人员的签字方可生效。全体会员一学期不得无故旷会三次以上无。

第五章  奖惩考核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要践行《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要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等事项时,需要依据评议结果,进行评选、加分,不能与岗位简单挂钩。

第二十三条 退出机制。退会按事由分为遣退和辞职,正常退会时间为每新学期纳新换届结束,退会人员必须向学生会主席团交书面退会申请表后,主席团召开学生委员会会议研究,报校团委审批,在此期间依旧参与本部门工作,经组织讨论决定批准后方可退会。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对违背本章程的会员进行遣退。

第二十四条  评优评先。学生会每年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门负责人确定优秀工作人员人选,部门负责人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第二十五条  述职评议。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团委、学工处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二十六条  各系学生会是本会的系级组织,受所在系党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所在系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系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进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其他有关学生会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2020年9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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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候选人)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产生办法:

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的程序为:各班班团支部推荐----各系团总支组织审核推荐----经系党支部审核同意----校团委联合学工处审查同意----报校党委确定同意----报省学联同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办法:

根据《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选举办法。

第一条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二条 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

第三条 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含),方可进行选举。选票一律用钢笔、水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晰,否则视为无效票。

第四条 选举实行等额选举,主席团正式候选人5名,应选5名。得票超过半数者才能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同意,主席团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

第五条 各位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同意的在其姓名下方栏内划一个“○”,不同意的划一个“×”,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一个“○”。 

第六条 选举结果,候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半数,如未超过半数则进行第二次投票选举。

第七条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由总计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八条 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按姓氏笔画数量排序),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按姓氏笔画数量排序)。

第九条 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如选举中出现本选举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提出裁定办法。

第十条 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须包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

(一)时间

2019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预备会议,2019年11月29日举行正式大会。

(二)地点

学术报告厅

(三)代表数量

本次大会学生代表150名,占全校学生总数的3%。特邀、列席代表10名。学院学生总数5351人,正式代表中,其中非校、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70%,女性代表50%,少数民族代表1名、学生党员代表1名,预备党员7名。

(四)大会主要议程

预备会议

1、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审议通过大会主要议程

4、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5、审议通过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6、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7、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开幕式

1、奏唱《国歌》

2、致开幕辞

3、兄弟院校代表讲话

4、省学联代表讲话

5、校领导讲话

6、听取江西青年职业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代表团讨论审议

1、讨论江西青年职业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讨论《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3、提案工作委员会就提案处理落实情况向全体代表报告

4、酝酿讨论江西青年职业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名单

大会选举

1、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2、选举江西青年职业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3、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4、宣布选举结果。


闭幕式

1、审议通过《江西青年职业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通过《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3、致闭幕词

4、奏《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宣布大会闭幕


(五)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C7bEvoDsEo0Dur8QW1GBqQ


(六)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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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为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据《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及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评议会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实施,由校团委监督

一、述职评议对象

学生会院系两级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内容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每学期举办一次,主要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五个方面进行述职评议。述职评议对象就自己一学期来的工作向与会代表作客观、公正的述职。

1.政治态度(30分) 

主要就党、团组织政治学习,爱国爱民情怀,行为文明程度,对所在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等情况做陈述。

2.道德品行(25分)

主要就为广大同学服务程度,民意测验结果,内部成员彼此考核等情况做陈述。

3.学习情况(一票否决制不占分值)

主要就班级学习状况,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30%情况,有无挂科等情况做陈述。

4.工作成效(30分)  

主要就贯彻执行上级工作安排情况,是否能顾全大局,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有无造成工作失误或延误,配合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对部门建设管理及办事流程规范程度等情况做陈述。

5.纪律作风(15分) 

主要就日常值班情况,活动出勤情况,各类会议参会等情况做陈述。 

述职人员综合以上5方面述职要点对所任职务、任职期限,指导思想,履职情况,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的改进措施,以及对我院有特殊贡献、对学生会提出合理意见并经采用等情况做详细陈述。 

三、述职评议与会人员 

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团委、学工处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对述职人员的述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评议会与会成员组成情况:从各班级征集至少1名普通学生代表参与评议,组建学生代表为主,校团委、学工处参与评议;

四、述职评议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70—80分(含70分)为良好,60--7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对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述职评议结果公布于学生会,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到学生会秘书处咨询。

五、述职评议奖惩 

1.述职评议合格以上的述职人员,在学生会考核中进行分值的加分;评议为优秀的人员,在推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针对述职评议优秀的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校级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及校级青春井冈行活动。

3.对绩效考核成绩低于70分,秘书处经主席团授权进行的谈话。 

4.对绩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秘书处经主席团授权进行的劝退。 

5.针对其他问题,将根据《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干部退出机制》执行。  

本办法经主席团审核,由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遇有情况变动需增删、修改或废除时,由学生会主席团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表

 共青团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委员会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

2019年6月20日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2019年11月8日,审批召开江西青年职业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事宜;

2019年12月9日审议《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审批学校第五届学生委员会事宜;

2020年1月8月,会议听取了团委关于2019年度学生会工作汇报;

2020年6月15日,学院党委审议,《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2020年9月25日,审议《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2020年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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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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